把一段經歷,
變成一個讓人記得住的故事

人們不會記得你列的三個重點,但會記得一個好故事。資訊會被忘記,故事會被傳下去。一個好故事,勝過千百個理論。

問題是,多數人一想到「講故事」就卡住,覺得那是天生會說故事的人才有的本事。其實故事是有結構的。從古希臘的三幕劇,到約瑟夫坎伯的英雄之旅,再到皮克斯每天都在用的故事脊椎,說故事的高手們,其實都走在同一條路上:一個人,想要某個東西,遇上阻礙,歷經轉折,最後帶著改變回來。

故事,就是把人類的經歷,
轉化成能進到別人心裡的感性。

這個工具把這些大師的心法,收進一套我稱為「故事羅盤」的結構。你只要把素材沿著啟程、挑戰、收穫填進去,它會幫你串成一個故事的骨架,再給你一段能貼進 ChatGPT 或 Claude 的潤稿 prompt。

開始寫我的故事 ↓

PART 02 · 故事羅盤先定錨,再上路

所有內容只存在你的瀏覽器。先想清楚三件事:我是誰、英雄是誰、核心是什麼。

啟程講事件,不講資料;講細節,不講表面。從一個畫面開始。
挑戰衝突與痛點,用多感官描述;製造節奏的起伏。
收穫暢享結果與願景,分享喜怒哀樂與意義,呼應主題詞。

大師心法:這個工具站在誰的肩膀上

英雄之旅(坎伯/佛格勒):平凡世界 → 歷險的召喚 → 試煉與深淵 → 取得寶藏 → 帶著改變歸返。本工具的啟程、挑戰、收穫,就是它的精簡版。

皮克斯故事脊椎:從前有一個⋯⋯每天⋯⋯直到有一天⋯⋯因為這樣⋯⋯直到最後⋯⋯。一條最好用的故事公式。

StoryBrand(唐納米勒):把客戶當英雄,你只是那位給他地圖的嚮導。故事的主角,永遠不該是你。

麥基(Robert McKee):故事的本質是衝突,是期待與現實之間的落差。

希思兄弟(《創意黏力學》):具體、情感、出乎意料的故事,遠比抽象的道理更黏得住。

南西杜爾特:在「現況」與「美好的可能」之間來回擺盪,製造讓人坐不住的張力。

框架是骨架,血肉是你獨有的經歷。工具負責結構,故事的靈魂,只有你給得了。

會說故事,就不怕沒人聽

同樣一件事,有人講得讓人想轉發,有人講得讓人想離開。差別不在經歷,在你怎麼把它說成一個故事。

看看 Vista 怎麼談寫作與內容 →

有了故事,先把觀點想清楚

故事是載體,觀點是核心。動筆之前,先用姊妹工具逼出「只有你能說」的主張,AI 才有東西可以放大:

觀點先決器 →